您好 ! 今天是:
 | 管理登录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来源:社科部    作者:社科部   时间:2012-12-14   人气:

  为了维持球场的正常运作,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舒适的活动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1、凡进入场内者须穿运动鞋,不得穿皮鞋、高跟鞋及硬底鞋进入场内运动。

2、不得在室内乱图、乱画、吸烟、吐痰、吐口香糖、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3、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体育器材,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在乒乓球桌上随意敲打和堆放重物、乒乓球桌上不得座人。

4、不能带各种雨具进入木质地板内。

5、非上课学生在上课时不准进入室内活动,以免影响正常教学。

6、请勿在场内赤膊运动;如在运动中发生意外,请及时跟医务室联系或拨打120电话。

7、凡违反本规定及不遵守管理人员之劝导者,得请其离场。

8、本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上一篇: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器材室责任人职责
 下一篇: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室外篮排球类场地管理制度

版权所有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公共教学部

浙ICP备0606060606号 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