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持球场的正常运作,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舒适的活动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1、凡进入场内者须穿运动鞋,不得穿皮鞋、高跟鞋及硬底鞋进入场内运动。
2、不得在室内乱图、乱画、吸烟、吐痰、吐口香糖、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3、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体育器材,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在乒乓球桌上随意敲打和堆放重物、乒乓球桌上不得座人。
4、不能带各种雨具进入木质地板内。
5、非上课学生在上课时不准进入室内活动,以免影响正常教学。
6、请勿在场内赤膊运动;如在运动中发生意外,请及时跟医务室联系或拨打120电话。
7、凡违反本规定及不遵守管理人员之劝导者,得请其离场。
8、本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