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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形体房管理制度

作者:社科部时间:2012-12-14点击数:

为了维持形体房的正常运作,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舒适的活动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1、凡进入室内者须穿舞蹈鞋或赤脚,不得穿皮鞋、高跟鞋及硬底鞋进入室内运动。

2、不得在室内镜子上乱图、乱画;室内不得吸烟、吐痰、吐口香糖、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3、爱护室内各种电器设备,把杆上不得座人,如有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不能带各种雨具进入室内。

5、非上课学生在上课时不准进入室内活动,以免影响正常教学。

6、请勿在室内赤膊运动,如在运动中发生意外,请及时跟医务室联系或拨打120电话。

7、活动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8、凡违反本规定及不遵守管理人员之劝导者,得请其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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