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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体育馆消防管理规定

时间:2025-09-12点击数: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职责 ,谁管理谁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共教学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培训。

二、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保卫处消防等机构审批。

三、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五、严格遵守体育馆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六、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七、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八、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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