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训练队需在非教学时段组织开展训练,指导教师需在学期初制定训练计划,落实训练场地及具体使用时段,向体育场馆管理员报备。
2.每次训练需专人(指导教师或队长)到管理员办公室登记,领取相关场馆钥匙,训练结束后,由专人归还钥匙。使用密码锁的场馆,一律采用门禁卡开门。
3.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场馆使用期间由相关指导教师负责对相关设备器材的管理以及事后复原,同一场地多支同时训练,由最后训练结束的指导教师负责器材还原、归位,并做好“三防”工作,如:关门、关窗、关灯、关空调等工作。
4.严格遵守开、闭馆时间,未经登记不得擅自进入或滞留,各场馆结束训练时间为20:20,临赛期加训延时严格按借用人借用时段执行。
5.各训练队如需到健身房进行力量训练,需由指导教师带队,并进行现场指导,如发生安全事故,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6.场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或损坏等情况,指导教师需第一时间向管理员报告相关情况,如有安全隐患,需设置警戒区域,以免影响第二天的教学工作。
7.场馆使用期间未合理使用或不服从管理,场馆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或削减该训练队的后续借用。
8.如在运动中发生意外,请及时联系医务室(82833802)或拨打120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