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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部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

时间:2025-09-12点击数:

为了构建稳定的“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实现专兼职教师优势互补,根据《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结合公共教学部实际教学工作,特制订公共教学部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兼职教师聘任条件

1.兼职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责任心强,能自觉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与所任课程相当的教育教学水平、技能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

2.兼职老师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高校在岗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部门经理(处长)及以上职务;具有丰富的行业经历,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读硕士研究生;高水平运动员或教练员。

3.兼职教师队伍原则上高级以上职称(职务)比例不低于40%。

4.以协议形式明确兼职教师的职责、待遇和工作要求,规定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严格依约管理。

第二章 兼职教师聘任程序

1.各教研室根据教学工作量,负责发布兼职教师招聘公告、组织招聘考核、审核任职资格,在确定下学期授课任务书的同时确定兼职教师人选。组织兼职教师填写《兼职教师审批表》和收取兼职教师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工作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上交办公室存档。

2.对首次聘任且无教学经历或无教师资格证的兼职教师,教研室需安排试讲,对拟聘兼职教师的试讲进行评议,确定是否聘任。

3.办公室负责跟兼职教师签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一式二份(办公室和本人各一份),未签订聘任合同的兼职教师,不予核发相关酬金。

4.办公室每学期末确定下学期兼职教师聘任名单及相应等级。

第三章 兼职教师职责

1.参加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参加教研活动;

2.积极促进校企合作,为专任教师提供实践机会;

3.接受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其它与教学建设相关工作。

第四章 兼职教师待遇

1.办公室在人事处核拨的兼职教师专项经费预算范围内,自行计发兼职教师报酬,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公共教学部在每月计发课时费时代扣代缴,具体扣税金额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职称

人员类别

课时标准

上浮情况

正高级

教  授

国家级教练员

国际级裁判员

国际健将

企业总经理、总监、

总裁等职务

160元/课时


在本校任教满2年,165元/课时;在本校任教满4年,170元/课时

副高级

副教授

博士(含在读)

高级教练员

国家级裁判员

健将级运动员

健将级运动员

高级职业资格

企业副总经理、副总监、副总裁等职务

110元/课时

在本校任教满2年,115元/课时;在本校任教满4年,120元/课时

中级

讲师

硕士(含在读)

一级教练员

一级裁判员

一级运动员

中级职业资格

企业中层

90/课时

在本校任教满2年,95/课时在本校任教满4年,100/课时

初级

助教

本科学历

二级教练员

二级裁判员

二级运动员

有行业技能大赛获奖经历

在校研究生

70元/课时

在本校任教满2年,75元/课时;在本校任教满4年,80/课时

根据实际来校上课的天数,按12元/天的标准发放用餐补贴。课时费标准原则不再予以上浮,如确有特殊情况,具体由各教研室提出,办公室提交部门党政联会审议决定。不在表格中的人员类别由教研室结合相关行业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拟定级报办公室,办公室提交部门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根据实际来校上课的天数,按12元/天的标准发放用餐补贴。

第五章 兼职教师管理

1.学期初以教研室为单位将授课计划整理报教科办备案;

2.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各教研室兼职教师的教案,组织听课,检查教学质量,教科办不定期抽查。在对兼职教师的教学检查中发现问题以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指导并督促其针对问题改进教学;

3.教科办负责兼职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价,负责按月计算、审核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并报办公室;

4.办公室负责兼职教师工资和饭卡补贴发放;

5.教科办每学期末将兼职教师学评教成绩反馈给教研室,作为教研室是否续聘教师的参考。

6.兼职教师的评优工作按照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执行。

本办法自2025年9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公共教学部解释。



公共教学部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兼职教师审批表

附件2.公共教学部兼职教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1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兼职教师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


何时毕业于何学校何专业


最后学历、学位


现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高校教师

资格证

£ 无 £ 有,任教学科:

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证书


教学经历


曾任教课程


学院 (部)聘任意见

任教课程


周课时数


任课

班级


兼课时间


每周

上课天数


学院(部)

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  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

意  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需要制作校园一卡通□

浙江省内建设银行银行卡号:

此表上交时请一并上交兼职教师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2

公共教学部**学年**学期兼职教师名单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毕业院校与专业

最后学历学位

现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任教课程

周课时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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