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作好的宣传部门共工作,规范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流程,服务部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宣传工作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及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第三条 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由部门主任领导,部门办公室专人负责实施、协调和管理。
第四条 部门各归口需配合部门新闻宣传工作,不定期向部门新闻宣传负责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会议、培训、赛事获奖、社会服务等有关活动的新闻素材。
三、新闻宣传平台管理
第五条 本部门新闻宣传平台为公共教学部门户网站。
第六条部门户网站的账号及密码由部门新闻宣传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七条 重大活动事项、宣传价值较高的部门新闻需优先发送至学校宣传部,由学校宣传部审核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
四、新闻审核及选用
第八条 新闻稿一般由所涉活动相关负责人或参与者撰写并提供图片、视频等素材,而后由部门新闻宣传负责人初审,最后由部门主任终审。
第九条 部门性活动的新闻稿件部门新闻宣传负责人或部门主任指定专人撰写。
第十条 部门所有新闻稿必须由部门主任审通过后方可发布。
第十一条 报送学校宣传部的新闻稿必须在宣传部审核、采用并在学校新闻平台上发布后方可原文发布在部门的相关新闻宣传平台。
五、其 他
第十二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新闻宣传工作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教学部
2021年12月